根据最新《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自2008年起清明节成为新增“法定节假日”之一,这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对传统文化习俗的充分尊重,同时也对我们殡仪服务机构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温州地区清明祭扫“前三后四”风俗造成清明节祭扫活动周期长、人流量大的特点,我馆为做好调整公休假以后的首个“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清明期间交通、治安、防火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秩序稳定、交通安全、护林防火、文明祭扫等工作为重点,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三、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重点地区包括温州市基安山陵园和温州雪山公墓及周边地区;高峰期主要指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即3月29日-4月6日期间,高峰日为高峰期的周六、周日和清明节当天即4月4日-6日三天。
四、组织领导:成立“温州市殡仪馆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周勇;副组长陈国信、林权清、陆晓毅;成员由馆内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周勇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陈国信负责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林权清、陆晓毅分别具体负责基安山陵园和雪山公墓现场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下设交通疏导工作组、治安巡查工作组、护林防火工作组、业务接待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等五大职能小组分工负责。
五、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未雨绸缪,提前预防。清明节前夕,我馆组织人员积极做好预防应对工作,深入墓区现场对建筑公共设施、消防灭火设备、墓区道路排水、墓穴外表结构等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并仔细核对墓穴销售和安放情况防止差错事故发生。清明节期间临时向保安公司借用20名保安加强治安防范能力完善日常巡查24小时值班制度,聘用清洁钟点工若干名划分墓区具体负责及时清除祭祀垃圾严防火灾发生,另外还商请驻地武警抽调官兵执勤协同做好祭祀高峰期秩序和树林防火工作。同时增设服务接待窗口人员,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建议,努力使因自身服务原因造成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墓区内悬挂殡改宣传、安全警示标语提醒群众文明祭拜注意安全、设置交通及设施方位指示牌等,为群众祭祀实行引导式服务。二是要发布信息,引导错峰祭拜。根据预测,清明节当天以及前、后两个双休日是清明祭奠高峰期。在此期间,前往祭祀场所拜祭的群众比较集中,人流、车辆的高度密集,这不但造成了严重拥挤堵塞,影响祭奠活动开展,还存在着引发各种突发事件的隐患。为此,在清明节陵园促销广告或新闻媒体上刊登、发布温馨提醒信息,引导群众选择更加合适的时间,错峰拜祭,以减轻祭祀场所的压力。同时内部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期间双休日加班并延长每天的工作时间,以缓解一定时间内人群过于密集而给安全保障工作带来的压力。三是要协同作战,疏导交通流量。清明节期间,通过部门协调工作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对温瞿大道浦西段、景山公园上山道路实施高峰时间段临时交通管制,向社会公布管制方案,在相关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并出动警力上路协助疏导交通、行人秩序。同时还要通报情况给市政园林局景山管理处要求协助共同管理。为防止前往祭祀车流量过大造成的交通堵塞、公共停车场车位不足等问题,通过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乘坐公交车上山祭拜,我们殡仪服务单位还可以安排大客车接送方便群众祭祀。四是要深化殡改,倡导文明祭奠。以清明节为契机,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倡导群众摒除烧纸、烧香等传统祭奠方式,采用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等科学、文明、环保的祭祀方式。五是要建章立制,保证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报告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消防实战演练等项制度。各职能小组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因墓穴问题、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群众投诉时:
1、现场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好投诉记录,能及时解决的决不拖延;
2、设专人负责解释工作,对群众所提问题,耐心解释说服;
3、对一些暂不能解决的,要限期回复群众并说明理由。
(二)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引发纠纷要求索赔时:
1、现场备勤车辆应立即送伤员到就近医院,控制病情不致恶化;
2、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明确指出在墓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处理。
(三)因突发事件,在祭祀场所有扫墓群众挤伤情况时:
1、后勤保障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3、保安与武警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事宜。
(四)在祭祀场所发生打架斗殴情况时:
1、现场管理人员发现情况应立即控制情绪激动人员,疏散各方人员,保安即刻到位阻止打架;
2、及时报警通知辖区派出所值勤干警处理。
(五)在祭祀场所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并拨打火警报警电话;
2、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3、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牌选择最近、最畅通出口撤离;
4、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六)在祭祀场所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通管理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领导报告现场情况;
4、领导小组加强人力进行疏散工作,在墓区采取单向进入、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维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话筒疏导群众。
(七)在祭祀场所出现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启动联动预案,通知公安交管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启用备用停车场;
3、临时占用道路停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