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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遗体接运工2名,殡仪服务员5名,电工1名,骨灰寄存管理员1名。
二、相关职位基本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岗位要求及福利待遇
   (一)遗体接运工岗位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专业要求:无。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养老保险已缴纳月数每满12个月,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放宽至50周岁。
   工作经验要求:2年以上殡仪相关工作经验。
   其余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抗压能力。
   作息时间: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有夜班要求。
   福利待遇:月薪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加班费、绩效提成另算。
(二)殡仪服务员岗位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专业要求:无。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养老保险已缴纳月数每满12个月,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放宽至50周岁。
   工作经验要求:2年以上殡仪相关工作经验。
   其余要求: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计算机应用基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抗压能力。
   作息时间: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有夜班要求。
   福利待遇:月薪4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加班费、绩效提成另算。
(三)电工岗位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专业要求:无。
   证书要求: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养老保险已缴纳月数每满12个月,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放宽至50周岁。
   工作经验要求:从事电工工作2年以上。
   其余要求:具有较好的相关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抗压能力。
   作息时间: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有夜班要求。
   福利待遇:月薪66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加班费、绩效提成另算。
(四)骨灰寄存管理岗位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
   专业要求:无。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养老保险已缴纳月数每满12个月,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放宽至50周岁。
   工作经验要求:无。
   其余要求: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计算机应用基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抗压能力。
   作息时间: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有夜班要求。
   福利待遇:月薪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加班费、绩效提成另算。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及说明: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6月22日。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3.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8时至2023年6月22日16 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4.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5.报名方式: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瞿东路636号),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通过发送材料到邮箱(308672658@qq.com)报名。
   联系人:郭先生、单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86119097。
   6.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公安出示的无犯罪记录、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7.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流程及说明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将进入面谈阶段,在规定的面谈时间内分组依次进行面谈,面谈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考生面谈后,由考评组成员分别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招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公布。
温州市殡仪馆单位简介  
 
温州市殡仪馆关于调整《减免殡葬费用的规定》的通知
[返 回]      发布时间:2009-4-29 13:07:03   
关于调整《减免殡葬费用的规定》的通知
 
温殡仪字[2009]9
各科室:
   《温州市殡仪馆暨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免殡葬费用的规定》,已经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温州市殡仪馆暨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免殡葬费用的规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温州市殡仪馆暨温州民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减免殡葬费用的规定
 
   为体现民政公益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减轻困难群体办丧负担,规范减免殡葬费用的审批程序,共建和谐社会氛围。特作规定如下:
   一、减免对象
   1、依靠政府救济生活,已申领五保、低保、特困等证件人员。
   2、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的社会特困群众及部分城市社会“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或赡养人)。
   3、外地到温务工新温州人,属于困难救济对象的群体。
   4、虽无五保、低保、特困等相关证件,但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证实,确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群体。
   二、减免内容
   上述减免对象死亡后火化的,减免车费、抬尸费、休息室、防腐费、骨灰处置费、遗体(冰柜)冷藏仅限于三日内正常遗体冷藏等殡葬费用。
   三、审批程序
   1、丧事承办人填写由殡仪馆发放的《困难群众殡葬费用减免申请表》,凭“三证”(五保证、低保证、特困证)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向殡仪馆申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新温州人可凭其暂时居住地乡镇、街道等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2、殡仪馆在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申请减免理由后,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在《困难群众殡葬费用减免申请表》上签署减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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